对形成权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被引:1
作者
李璐玲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形成权; 侵权行为客体; 单方法律行为; 形成权行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将形成权作为一种权利类型加以研究,章显了该制度的价值,揭示了各子权利(能)的共性,有利于提炼并适用共同规则。实际上形成权可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理论上可以类推适用债权受侵害加以保护;目前我国法下只能以法解释的方法为之。形成权的行使是单方法律行为,立法政策上对形成权的限制不能否认这一点,这种认识对保护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积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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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2005, (03) :37-41
[3]  
民法总论问题新探.[M].汪渊智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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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争议问题研究.[M].杨与龄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5]  
民商法论丛.[M].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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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M].崔建远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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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通论.[M].(德)卡尔·拉伦茨(KarlLarenz)著;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
[9]  
侵权行为法.[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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