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买卖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被引:11
作者
张伟
机构
[1]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山东淄博
关键词
买卖合同; 权利瑕疵; 物的瑕疵; 担保责任;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7.02.021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产生于罗马法,并为近代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所吸收和继承,成为民法债编买卖契约的一项特别制度而加以规定,英美法系国家亦通过判例法加以确认。我国合同法在一般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了瑕疵担保制度,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两种。这样的体例安排不宜于体现瑕疵担保制度的特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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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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