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立法根源性漏洞及对策分析

被引:5
作者
古侃如 [1 ]
曾洁涛 [2 ]
机构
[1] 暨南大学法学院
[2] 广东省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关键词
环境资源; 立法; 外部经济性; 根源性漏洞; 对策;
D O 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11.02.003
中图分类号
X-01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对环境问题的外部经济性以及现行环境保护立法的根源性漏洞进行探析,并从法理角度对相关立法建议进行详细分析。现行环境立法中,环境的资源及经济属性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环境资源产权的不存在性,使环境保护经济性立法缺失,导致了环境保护的外部经济性。在环境保护立法中引入经济机制,使现行的行政强制管治环境的环境保护模式向通过市场调节促使企业自觉减少排污与政府监管并存的机制转变,是实现立法最大目标最佳方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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