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发放高利贷罪及其刑事责任
被引:20
作者
:
陈兴良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陈兴良
机构
:
来源
:
政法学刊
|
1990年
/ 02期
关键词
:
高利贷;
刑法;
金融;
被告人;
贪污罪;
生息资本;
财政金融;
侵犯财产罪;
民间借贷利率;
转贷;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发放高利贷罪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虽没有规定,但目前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放高利贷的情况十分严重,对社会主义金融制度危害很大。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发放高利贷罪,其刑法条文可以表述如下: 第××条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可以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
收藏
页码:18 / 21
页数:4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