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前诊断的思考

被引:1
作者
黄健
朱付凡
赵志丹
张建芳
机构
[1]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妇产科
[2] 湘潭市中心医院妇产科 长沙
[3] 长沙
[4] 湘潭
关键词
产前诊断; 出生缺陷; 知情选择; 胎儿镜; 产前筛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714.5 [胎儿];
学科分类号
100211 ;
摘要
<正>2003年1月13日卫生部签发了第33号卫生部令,颁布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于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医疗保健
引用
收藏
页码:24 / 25
页数:2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现代医学的有限与无奈附视频 [J].
何权瀛 .
医学与哲学, 2002, (01) :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