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上之真伪不明及其克服

被引:7
作者
张永泉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关键词
诉讼活动; 争议事实; 真伪不明; 指引规则;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5.02.004
中图分类号
D925.13 [];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就诉讼证明活动而言 ,法官对争议事实的认识可能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 ,但从审判角度来看 ,法官仍然需要对争议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定 ,这既是审判权运作的本质要求 ,也是适用实体法律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争议事实真伪不明仅仅是法官的主观认识 ,而非运作审判权的事实判定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应当是克服真伪不明的方法 ,而不是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 ;对真伪不明的认识状态作出最终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引规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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