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视野下的新《水法》

被引:52
作者
吕忠梅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武汉
关键词
水资源; 水法; 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保护;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3.04.001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水资源匮乏的压力和《水法》存在的重大缺陷,构成了修订《水法》的现实动因。新修订的《水法》有许多重大的变化,这不仅表现在水资源单一国家所有权制度及有偿使用等制度的确立,还表现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创新。不过,虽然新《水法》在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上都有了重大突破,但既有制度的许多弊病仍未革除殆尽,还存在着部门立法、操作性欠缺、立法技巧粗糙、定位不清、政府管理改革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引用
收藏
页码:3 / 15
页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