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被引:7
作者
何佩佩
邹雄
机构
[1] 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法的本位; 环境利益; 环境权; 环境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在"泛权利主义思潮"及"法益理论误读"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学界现有研究成果并没有很好地解读环境法本位问题的实质,这也是造成目前学界对环境法认识不清、环境法学相关基础理论争议较大的根本原因。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为视角对环境法的本位进行再分析,提出环境利益才是环境法的应然本位,并指出历来被学界视为环境法本位的环境权、环境义务与环境权力一样均为环境法保障环境利益的重要机制。
引用
收藏
页码:172 / 176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5 条
[2]   法益:法律的中心问题 [J].
董兴佩 .
北方法学, 2008, (03) :27-34
[4]   论现代立法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J].
张斌 .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02) :68-74+86
[5]   法律义务的逻辑分析 [J].
钱大军 .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3, (02) :83-93
[6]   论权力 [J].
漆多俊 .
法学研究, 2001, (01) :18-32
[7]   法律权利的定义 [J].
北岳 .
法学研究, 1995, (03) :42-48
[8]   民法典与权力控制 [J].
徐国栋 .
法学研究, 1995, (01) :64-69
[9]   市场经济与现代法的精神论略 [J].
张文显 .
中国法学, 1994, (06) :6-13
[10]   环境法的适用范围、目的与作用 [J].
金瑞林 .
环境管理, 1982, (02)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