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造假与“退市新规”

被引:2
作者
余兴喜
机构
[1]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D927 [地方法制];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0301 ; 030103 ;
摘要
<正>笔者认为,退市不应该成为惩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主要手段。2020年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以下合称"退市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退市新规"发布后,社会上对其中新增加的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指标议论纷纷,不少人认为这是在鼓励造假。本文就此谈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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