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的范围

被引:7
作者
季义流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
统一产品责任法; 销售者; 生产者; 消费者; 产品缺陷; 斯特拉斯堡公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导致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确定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责任法为什么会在近代产生,是与近代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及复杂化相联系的。根据各国产品责任的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有生产和销售属于产品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且该产品存在缺陷时才承担产品责任,所以很有必要对产品进行研究。本文正是试图从比较法角度对产品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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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 [J].
梁慧星 .
法学, 2001, (06) :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