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电子商务模式之我见

被引:11
作者
杨盛强 [1 ]
机构
[1] 中团网综管中心
关键词
电子商务模式; 大门; 商品; O2O; 在线支付; 电商; 消费者; 线下; 商家; 平台运营商; 团购; 服务业; 服务行业; 服务部门; 实体店; 之我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13.3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O2O让一直徘徊在互联网大门之外的服务业抓住了互联网的机会,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线下的店中消费。O2O正在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新方向,但是O2O模式还并未真正实现商家、消费者、电商平台运营商三赢的局面。电子商务与互联网如影随形,慧聪的B2B,淘宝的C2C,再到凡客的B2C,在线支付,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样的模式已经趋于饱和,然互联网的特性是自由,所以,无论电商发展如何迅猛,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消费依旧要到实体店实现。一种能全面融合线上虚拟经济与线下实体店面经营的商业模式浮现,被称为Online To Offline,简称O2O模式。O2O,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提供商家的销售信息,聚集有效的购买群体,并在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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