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制意识 确保护理安全

被引:32
作者
丁萍
李丽群
叶秀菊
机构
[1]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黑龙江省卫校合肥市绩溪路,哈尔滨市保健路,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
关键词
护理安全; 病人; 差错事故; 法律意识; 护理服务; 护士; 护理事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47 [护理学];
学科分类号
1011 ;
摘要
<正> 1 常见护理纠纷与护理事故发生的原因 1.1 责任心不强:是历年来护理事故发生率最高的一类。常见的是护士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如给病人准确用药的过程看似简单,但稍有疏忽即可铸成大错。 1.2 观察不到位、汇报不及时:护士的责任是24小时观察病人,发现情况即有责任及时向医生汇报,同时应将观察到的结果以及医生处理经过详细记录,如因护士观察不到位或未及时向医生汇报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则应负主要责任。 1.3 保护性措施不力:多发生于有精神症状的病人及老人、婴幼儿。有因从床栏爬出导致摔伤,也有因护士为病人操作后未装好床栏,还有因未予妥善固定而致滚落摔伤,其中,护士对病人的保护性措施不力或指导工作不细是其主要原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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