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买权若干问题

被引:3
作者
李敬从
机构
[1]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
关键词
先买权; 法定先买权; 约定先买权; 先买权顺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现行法缺少先买权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定,与先买权有关的许多问题尚不明确。先买权应为物权取得权,依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可以分为物权先买权和债权先买权。我国制定物权法时,应把物权先买权作为特殊物权加以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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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39 / 643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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