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我在《江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上,撰文提出建立一门接受学的问题。接受学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范畴是接受。要建立接受学,必须阐明接受的本质。 接受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在人类活动中,接受是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行为。研究接受这种现象和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它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科学思想的接受,也有科学方法的接受;有思维方式的接受,也有知识信息的接受;有技艺技能的接受,也有经验教训的接受;有风俗习惯的接受,也有宗教信仰的接受;有思想教育的接受,也有审美情趣的接受;等等。对于同一个问题,有正确合理的接受,也有错误反常的接受;有自觉主动的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