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化路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研究

被引:16
作者
范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职业; 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官; 律师;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07.02.009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我国现代司法制度尚处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法律职业化的目标不仅需要依赖法律职业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社会条件及公众认同。基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和历史背景,西方社会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历史作用及高度自治不可能在我国重现。针对多层次的法律需求与法律职业单一化、同质化目标的矛盾,需要重新审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目标,选择一种接近于大陆法系但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与路径。法律职业在接受国家及社会的监督与规制的同时,应积极回应社会与公众的诉求,注重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的共同推进,并不断提高自治与自律程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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