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法律问题探析

被引:7
作者
洪莉萍
机构
[1] 上海大学
关键词
医疗事故鉴定; 证据机构超脱; 异地鉴定; 病历资料; 鉴定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在被法院采信之前,并不当然地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鉴定机构应具有超脱性,可设在司法部下,实行一次鉴定制度。允许患方选择异地鉴定,实行鉴定回避制度。在鉴定书中应有各种不同意见的记载,不能只有一种意见的记载,首席鉴定人应对鉴定书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明确鉴定时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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