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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营改增”
被引:51
作者
:
贾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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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贾康
机构
: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来源
:
上海国资
|
2012年
/ 01期
关键词
:
增值税;
第三产业;
流转税;
产业结构;
营业税;
现行税制;
课税范围;
征税范围;
中性效应;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重复征税;
服务行业;
服务部门;
服务业;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这一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将为分步推进这一改革取得经验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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