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 ,事关反垄断法的命运 ,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在对该机构的性质定位、职能设置、程序安排诸方面都进行了周密的设计 ,赋予该机构显要的地位和超强的权力 ,以保障其执法的有效性。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使命将是如何消除和防范行政垄断 ,其斗争将是异常惨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将经受严峻考验。反垄断法讨论稿设计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方案 ,存在着严重缺陷 ,据此而行 ,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是令人疑虑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计必须废弃作为现有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的思路 ,凸现其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