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无过错责任应当着重解决限额赔偿问题

被引:26
作者
杨立新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 过错; 全部赔偿; 限额赔偿;
D O I
10.16169/j.issn.1008-293x.s.2009.02.00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责任人有无过错,于确定赔偿责任上应当有所区别,例如无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国法规、规章中有了关于限额赔偿的规定,但与无过错责任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能够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适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能证明或者未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
引用
收藏
页码:1 / 7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 [1]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张新宝, 2007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 法律出版社 , 杨立新, 2007
  • [3] 民法学[M]. 法律出版社 , 王利明[等]著, 2005
  • [4] 德国债法分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 梅迪库斯,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