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宋监狱中的医疗系统——兼论病囚院的设置

被引:22
作者
杜文玉
机构
[1]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关键词
病囚; 狱医; 病囚院; 监狱制度; 洒扫牢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2 [唐(618~907年)]; K244 [宋:北宋(960~1127年)];
学科分类号
060202 [历史地理学];
摘要
给狱中的病囚医治病患早在汉代就已经实施了,但是比较完善详尽的制度却出现在唐代,至五代时期遂出现了专门针对病囚的医疗机构——病囚院,两宋时期沿袭五代之制,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唐宋时期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病囚医疗费用由官府负责,非重罪病囚允许家人入侍,宋代甚至规定轻罪病囚可以保外就医,病囚必须脱去枷锁等刑具并免服苦役,对病囚讯问不许用刑等,在预防疾病方面也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唐宋时期的这一制度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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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述我国古代监狱制度 [J].
周海燕 .
云南法学, 1995, (01) :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