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虚假信息的刑法规制

被引:29
作者
廖斌
何显兵
机构
[1]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网络谣言; 网络虚假信息; 刑法规制; 言论自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网络谣言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其仅指没有确切根据的传言,并非必然为虚假,因此刑法应当采用网络虚假信息这一概念,并以此对网络谣言进行限制性解释。现行刑法应对网络虚假信息存在不足,网络诽谤应纳入公诉范畴;应当将利用网络虚假信息实施寻衅滋事罪中的"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限制解释为"引起现实中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合理确定言论自由保障与网络虚假信息刑法规制的边界,应当坚持实质恶意原则、实质危害性原则与公私领域区分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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