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创新——以流域为单元的制度构建

被引:3
作者
陈晓景
机构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合同环境服务; 流域生态系统; 制度构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根据环境服务的自身特性,合同环境服务具有公共性、契约性、行政性等特征。目前中国合同环境服务实施中存在着价值目标缺位、客体范围模糊、标准认定及发展难题。流域合同环境服务在我国具有地理空间优势和制度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的合同环境服务是中国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创新选择。流域合同环境服务模式构建应以流域生态自然属性为逻辑起点。流域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决定了流域合同环境服务主体的多元性以及客体范围的广泛性。流域环境服务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应由流域管理机构作为流域生态系统的维护者进行审核批准以及验收确认。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生态功能区划与生态系统管理.[M].燕乃玲; 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2]  
生态补偿机制.[M].李小云等; 编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  
环境法.[M].(日)原田尚彦著;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
[4]   水污染纠纷处理主管问题研究 [J].
吕忠梅 .
甘肃社会科学, 2009, (03) :17-23
[6]   试论环境合同制度 [J].
吕忠梅 ;
刘长兴 .
现代法学, 2003, (03) :1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