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被引:13
作者
陈立琴
机构
[1]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浙江临安
关键词
环境污染;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 责任保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320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分散风险,使企业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社会来分担,避免企业因巨额赔偿而破产,同时又能给受害者迅速、有效的救济。主要分析了该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原因、功能和特点,及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的主要模式。针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现状,提出了制定强制责任保险,扩大责任保险范围,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等完善对策。参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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