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秦汉时期的工商政策与豪民兼并──兼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

被引:2
作者
王彦辉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吉林长春
关键词
豪民; 官山海; 壹山泽; 弛山泽之禁; 算缗告缗;
D O I
10.16164/j.cnki.22-1062/c.1999.03.003
中图分类号
F129 [中国经济史];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020103 ;
摘要
“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一句,论者或将之作为战国时期土地买卖的依据,或将之视为汉武帝推行算缗告缗政策的口实。本文认为,豪民虽崛起于春秋时代,但主要活跃在流通领域。战国至秦,商品经济空前活跃、杜会消费水平明显提高,豪民往往冲破官府对“名山大泽”的封禁令,从事盐铁等特殊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汉文帝后元六年的“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标志着春秋以来的“官山海”、“壹山泽”之策最后破产,从而把私营工商业推进到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随着豪民赀产的积累,最迟到秦末汉初开始把经营领域拓展到农业,“用本守之”带来的豪民兼并也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但这决非武帝“算缗告缗”的主要动因,依恃权势,预设圈套,敛取民财才是其真正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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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辉 .
东北师大学报, 1994, (01)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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