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与理性选择——对传统调解制度的法社会学与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3
作者
徐金锋
李燕燕
周伯煌
机构
[1] 浙江林学院
[2] 浙江林学院 浙江临安
[3] 浙江临安
关键词
传统调解; 社会文化; 诉讼效益;
D O I
10.16524/j.45-1002.2005.03.029
中图分类号
D915.14 [调解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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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传统的“安定”取向与现代法治要求之冲突 [J].
李平 .
许昌师专学报, 1998, (03) :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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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晓军 .
汕头大学学报, 1998, (02)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