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分类质疑

被引:10
作者
吴丙新
刘向上
不详
机构
[1] 不详
[2] 吉林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4]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5] 不详
关键词
危险犯; 具体危险; 抽象危险; 危险状态;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0.04.019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一般将危险犯分为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故意危险犯与过失危险犯、作为危险犯与不作为危险犯、自然人危险犯与单位危险犯等,但其中最基本的即是将危险犯分为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我国学术界也接受了这种分类,并已成为理论上之道说。但近年来也有学者对此种分类提出质疑,认为将危险犯分为具体与抽象二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种分类不仅在理论上难以成立,而且在实践上也出现很多弊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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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犯罪通论[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马克昌主编, 1999
[2]  
新刑法中的危险犯[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鲜铁可著, 1998
[3]  
犯罪结果论[M]. 吉林大学出版社 , 李洁著,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