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审查制度

被引:6
作者
冷铁勋
机构
[1]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
关键词
特别行政区法律; 立法机关; 备案审查制度; 基本法;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4.01.008
中图分类号
D921.9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制度是一种事后立法监督制度,体现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监督权,其背后的法理基础就是我国国家结构的单一制原则。为充分发挥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制度的功效,从报备的主体、期限、格式以及审查的主体、程序、标准等方面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既是维护中央依据基本法所享有的宪制性权力的客观需求,也是严格落实基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还是我们做好港澳工作的一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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