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卧底警探程序法上之地位

被引:6
作者
蔡杰
刘磊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卧底警探; 传闻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 秘密侦查;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4.03.019
中图分类号
D915.4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刑事程序法上 ,卧底警探身兼侦查官、证人、取证人等多重角色。卧底警探与诱饵侦查员、普通卧底、“线民”等概念有着一定的界限 ,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侦查程序法治化的要求。卧底警探在卧底侦查中所获得的各种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 ,应当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司法审查。如果卧底警探作证 ,应当使其到庭接受质证询问 ;在其不到庭 (仅以警讯笔录作证 )的情形下 ,应当明确传闻证据例外的范围与条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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