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五大看点

被引:10
作者
王学军
机构
关键词
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 增值税; 流转税; 增值税转型改革; 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五大;
D O I
10.19641/j.cnki.42-1290/f.2009.01.015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并对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2008年11月10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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