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证证明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探析

被引:3
作者
邹俊豪
赖国东
机构
[1]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印证证明模式; 直接证据; 供述; 被告人; 被害人陈述; 无罪证据; 有罪证据; 证明力; 证据力; 间接证据; 口供补强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印证证明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归纳为:首先对具有证据能力的单个证据进行审查,区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后,对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再审查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接着审查无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最后综合全案证据,审查最终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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