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阐释与探析

被引:3
作者
宋青
机构
[1] 盐城工学院党办院办
关键词
公共领域; 理论价值; 实践启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摘要
公共领域处在公共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中间地带,主要是对涉及公众普遍利益的事务向公共权力机关提出批判,形成公众舆论。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领域理论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中国具有研究和借鉴的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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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2, (02) :123-128
[3]   浮上水面的潜流——汉娜·阿伦特论公共领域的衰落 [J].
王寅丽 ;
陈君华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 (06) :17-21+49
[4]   公共领域的兴衰──汉娜·阿伦特政治哲学述评 [J].
朱士群 .
社会科学, 1994, (06) :68-72
[5]  
哈贝马斯传[M]. 东方出版中心 , (德)得特勒夫·霍尔斯特(DetlefHorster)著, 2000
[6]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学林出版社 , (德)哈贝马斯(JuergenHabermas)著,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