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来自“保护规范理论”的启示

被引:4
作者
丁雯雯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利害关系; 保护规范理论;
D O I
10.13454/j.issn.1674-8638.2016.03.017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首次引入"利害关系"的概念,将其从之前的"司法解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原告不仅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还包括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如何判断起诉人是否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实中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这就为实践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与混乱。域外的"保护规范理论"在解决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上可以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在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保护规范理论",旨在为我国行政诉讼的实践与发展作有益的尝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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