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我国社会目前缺少对休闲"文化价值"的认识,欠缺"国民权益论"思想的支持及缺少行政、地域社会支援的现象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结合日本社会休闲的实际运行机制指出,发展我国休闲应首先着手形成国民休闲文化价值的社会意识主流,确立其权益属性,其次为建设权益保障制度,接下来是开展休闲活动的具体"技术"方面建设,从而促使社会休闲系统的运作建立在"权利"的本位基础上,各级政府必须回到"事业"立场上来对待国民的休闲要求,建设公助、共助、自助协力的社会机制,使我国的休闲业在很好地体现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健康地得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