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宜先“看”后译

被引:11
作者
林克难
机构
[1] 天津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
看译写; 实用英语翻译; 法律翻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5 [法律语言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本文通过对一则法律文件翻译的修改润色,指出法律文件翻译也可以遵循“看易写”翻译原则,其中的关键是“看”。离开了“看”这个步骤,法律英语翻译以及实用英语翻译会出现各种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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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2]   应用英语翻译呼唤理论指导 [J].
林克难 ;
籍明文 .
上海科技翻译, 2003, (03)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