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成农民的联结与合作,是乡村发展与治理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将农民的自组织合作视为一种集体行动,并基于集体行动理论,通过考察鄂中林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案例实践,论述农民开展自组织合作的实践过程,并对促成合作的发生机制和行为逻辑展开具体分析。研究发现,关键群体的成本分担、信任网络的组织建立与村社内部的行动伦理,共同形塑了农户的合作意愿与合作能力,并最终促成了合作的达成。其中,经济精英返乡解决了启动合作的资源提供和制度供给难题,为合作提供了前提基础;资本回乡与能人治理培育了维持合作的信任结构与制度力量,为合作提供了约束保障;村社成员的行动伦理与情感道义塑造了独特的成本-收益分配方式,为合作的达成提供了重要支撑。据此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应该同样重视村庄内部自组织力量的建设,以保障乡村发展与振兴的持久动力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