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奖励法》的立法思路

被引:9
作者
钱宁峰
机构
[1]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行政法; 行政奖励; 国家荣誉制度; 政府奖励; 立法;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4.08.013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运用行政法上的行政奖励理论来考虑《行政奖励法》的立法思路是一个误区。行政奖励不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要区分作为国家荣誉制度组成部分之一的政府奖励和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的行政奖励。在此基础上,《行政奖励法》的立法思路主要包括:其一,《行政奖励法》应改为《政府奖励法》;其二,《行政奖励法》的制定要与《国家勋章法》相协调;其三,《行政奖励法》的调整内容包括政府荣誉称号、政府奖章以及与政府荣誉称号、政府奖章、国家勋章相关的物质奖励。只有循此思路,才能有助于《行政奖励法》立法工作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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