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被许可使用权之债权属性

被引:14
作者
董美根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专利权; 被许可使用权; 债权; 物权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从《专利法》第11条的"未经许可"规定来看,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较将其视为积极使用权更为合理。一旦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专利权人不能积极行使排除权,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容忍被许可人"进入"了其"排除"范围,被许可人仅取得了使用专利的行为资格。而且,专利被许可使用权是通过合同产生的,被许可使用权是一种合同债权。即使在目前大多将专利权视为积极使用权的情况下,专利被许可使用权只能是合同债权,不能成为类似于用益物权的权利,也不能被物权化。
引用
收藏
页码:14 / 19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专利模糊性:一种新型专利价值视角 [J].
王会良 ;
和金生 .
电子知识产权, 2007, (09) :27-30+57
[2]  
PolymerTechnologies;Inc.v.Bridwell...103F.3d970;41U.S.P.Q.2d(BNA)1185.1996,
[3]  
著作权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4]  
债法原理.[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5]  
知识产权法.[M].吴汉东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6]  
现代汉语词典.[M].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