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效评估与建议—写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修订之际

被引:4
作者
蒋伶 [1 ]
陈定荣 [2 ]
机构
[1]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
[2] 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委员会
关键词
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 实效评估; 内容和成果表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U984.11 [总体规划];
学科分类号
081303 ; 083302 ; 1204 ;
摘要
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提出有其时代背景与阶段特征,在我国经济发展持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和现行制度环境下,期望通过规划技术手段全面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是相当困难的。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针对当前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要素进行控制。基于此,通过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实效,研究对总体规划阶段强制性内容及成果表达提出了具体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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