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204例临床分析

被引:7
作者
蔡铁水
孔海珍
黄平
机构
[1]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复发;危险因素;
D O I
10.19717/j.cnki.jjun.1998.03.011
中图分类号
R749.3 [精神分裂症];
学科分类号
100205 ;
摘要
目的:总结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特点。方法:回顾分析近年收治305例精神分裂症中复发再入院204例临床资料。结果:3年复发再入院率6689%;以停减药为主要诱发因素(占715%);城乡之间无差异;以病程05~5年的年龄组复发最多(5049%);临床类型中偏执型和未定型复发差异明显(P<005);复发再入院1次治愈达7548%。结论:为防止精神分裂症复发,包括即使已经复发而防止再复发,应积极系统地进行治疗。病程1~5年者为复发“危险期”,愈后出院应巩固治疗3~5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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