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需要制度保障

被引:13
作者
张千帆
机构
[1]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三农”问题; 地方自治; 中央权限; 司法保障模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构想,中央应该完成三个方面的制度转变。首先,中央必须消除自身对农民和农村的制度性歧视;其次,中央必须逐步推进地方民主和法治,使地方问题主要在地方政府层次上获得满意的解决;最后,中央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规范审查制度,以此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制止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对农民合法权益之侵害,充分落实农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要根治中国的“三农”问题,中央必须恢复农民的宪法平等地位,在制度上让农民“翻身”并允许他们通过制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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