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及其在中国的引入

被引:56
作者
姚建龙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适当成年人; 英国; 引入; 少年司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6.1 [];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的基本含义是 :警察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时 ,必须有适当的成年人 (如监护人或者专设的适当成年人 )到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是西方国家较为普遍适用的制度 ,它体现着对特殊犯罪人的人性关怀 ,追求程序正义的精神。尽管我国存在与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类似的做法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尚未建立。当前 ,我国应当首先在少年司法领域建立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这也是新修订《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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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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