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广告模式:大数据时代的逻辑颠覆与概念重构

被引:20
作者
李沁 [1 ,2 ,3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3]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
关键词
广告; 沉浸传播; 泛众传播; 体验式消费; 大数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13.8 [广告];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1403 ;
摘要
D·E·舒尔茨提出,我们一直以来所认识的广告几乎成为一个无用的困扰性概念。新技术使传统广告面临消亡,广告不再是广而告之,其基本特征、形成机制和传播模式都发生着本质变化。本研究发现,基于泛在连接和大数据算法的沉浸传播,重新定义了广告的产品形态、传播时空、传播过程、用户关系,建构出广告的未来形态——沉浸广告。沉浸广告的本质是一个动态协作共享的智能程序,随时等待被激活,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固定形态和内容,同一个广告,可以呈现完全不同的故事。沉浸广告具有"因时而生"和"因人而生"的特点,每个个人又是他人广告的数据背景,通过体验式消费和泛在分享,改变整体广告的形态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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