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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征物业税的理论依据和重大意义
被引:11
作者
:
傅光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傅光明
机构
:
[1]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来源
:
湖北社会科学
|
2006年
/ 10期
关键词
:
物业税;
税收公平;
土地使用制度;
D O I
:
10.13660/j.cnki.42-1112/c.007854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稳步推行物业税,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中央高度重视物业税,是与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分不开的。开征物业税可以说将是近几年来国家财税改革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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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9 / 92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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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税法.[M].(日)金子宏著;战宪斌;郑林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
[2]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英)A.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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