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罢工高发期,东航的"集体返航"事件再次唤起了人们对罢工权的关注。我国签署并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关于罢工权的规定是我国有效的法律。无论从人权保障角度还是从功利——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罢工权都是十分必要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罢工权的认识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早在1950年代,当时事实上的法律(中共中央文件)就规定了罢工权。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罢工行为,罢工行为在中国处于法律上的"灰色"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对于雇员、雇主,还是对于社会、法律权威都是十分不利的。为了发展人权事业,也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我国应当尽快制定规范罢工的具体法律,其方法可以是制订单行的《罢工法》,也可以在《劳动法》中增加罢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