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法手段下地役权制度对环境保护的启示

被引:10
作者
杨雷 [1 ]
王文洁 [2 ]
机构
[1]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2]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私法手段; 地役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摘要
随着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和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传统公法手段对环境保护失败的情况下,我们开始寻求私法手段的救济。本文从地役权制度对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入手,提出建立适合我国的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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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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