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瑶麓乡瑶族亲族制度考察

被引:2
作者
黄海
机构
[1] 贵州省民族研究所
关键词
瑶族; 荔波县; 称呼; 兄弟; 瑶语; 部落组织; 亲属制度; 亲属称谓制度;
D O I
10.13965/j.cnki.gzmzyj10026959.1996.02.022
中图分类号
C954 [民族社会形态、社会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4 ; 030401 ;
摘要
<正>一、与实际家庭相矛盾的亲族制度 瑶麓瑶族乡位于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东南部,全乡农业人口全为瑶族,操瑶语,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瑶麓方言,自称“努茂”〔nu55 mhau33〕,汉称“青瑶”。据明《太宗永乐实录》30卷第9页记载:“永乐二年,荔波县民覃真保上言,‘县自洪武至今,人民安业,唯八十二峒瑶民,未隶归籍。今闻朝廷加恩抚绥,咸愿为民,而无由自达,乞遣使招抚’。上从之。命右军都督府移文总兵宫都督韩观,遣人抚谕。其愿为民者,官量给赐赍,仍复其徭役三年”。《荔波县志》记载:“瑶麓瑶族,原散居于水尧、水庆、瑶庆等乡,因受统治者欺压,乃放弃各地,聚于瑶麓”。 恩格斯说:“家庭——摩尔根说——是个积极的要素;它从不停滞不前,而是随着社会由较低的阶段发展到较高的阶段,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反之,亲族制度却是消极的;它只有经过一段长久的时期才把家庭的演进记录下来,而且只有在家庭已经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时才发生剧烈的变化”。瑶麓瑶族现行家庭是一夫一妻专偶家庭,婚姻关系十分持久牢固。“家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经济组织,除了金属工具,容器,食盐和某些奢侈品之外,它往往能生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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