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法律的违宪审查

被引:21
作者
胡锦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宪法; 法律; 违宪审查; 宪法功能; 人权保障;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07.02.006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宪法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控制、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以达到保障人权的基本目的。而控制国家权力的运行是完成宪法功能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前提。在宪法所控制的国家权力之中,最主要的是立法权的行使,即作为立法权表现形式的法律。宪法对法律的控制,又可以分为事前控制和事后控制。作为事后控制的基本方法是对法律实施违宪审查。而在此领域,我国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制度上的空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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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论文选[M]. 法律出版社 , 中国法学会 编,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