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被引:5
作者
辜胜阻
刘伟
庄芹芹
机构
[1] 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预算法; 国家治理现代化; 转移支付制度; 预算审查; 国家宏观调控; 债券; 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1 [预算法、决算法]; F812.5 [国家公债、债券、外债];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20203 ;
摘要
<正>2014年8月31日,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历经四审,高票通过。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新《预算法》承担着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与责任。一、新《预算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规范预算管理、调配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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