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平衡视角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探析

被引:8
作者
范小华 [1 ]
周琳 [2 ]
机构
[1] 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2]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利益平衡; 法律保护;
D O I
10.14150/j.cnki.1674-7453.2020.03.009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需要对其个人信息更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与此同时,信息业者呼唤对合理收集、处理信息的法律认可,信息主体和信息业者都对法律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基于对人格利益和信息自由的利益平衡以及对信息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的利益归属,应以利益平衡思想指导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信息主体和信息业者的不同利益诉求进行不同保护,并对个人信息不同权利主体的权利内容进行科学界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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