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的刑法价值

被引:6
作者
张智辉 [1 ]
陈伟强 [2 ]
机构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刑法; 社会危害性; 罪刑法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社会危害性是我国刑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它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坚持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会导致对刑事法治的破坏。刑事违法性不能完全取代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功能,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刑法中依然具有独立价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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